房屋的故事

1. 小公寓的心声

Balcony ICON 0223 ICON. Swimming Pool - Copy

“亲爱的主人啊, 求求您们不要抛弃我好吗?”

是的, 您刚才听到的正是我的心声!

我是一座位于新加坡商业中心, 靠近地铁站旁, 850平方尺的小型公寓。许多年前, 我的主人夫妇看上我, 把我从一对印度兄弟手中买下来。

我的楼上有一间卧房, 一间衣橱, 和一间现代化的浴室; 楼下有一间开放式的厨房, 餐厅, 客厅, 和一座大阳台; 阳台上方有一个防火的顶棚, 下方铺有防水的木甲板, 从阳台往外一眼望去, 眼前尽是绿树和兰花,景观非常幽美。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好好地陪伴主人的房客。主人俩很喜欢我, 对我非常好, 尤其是我的女主人, 在她的眼中, 我是一棵听话、 尽职、 又有潜力的摇钱树。今年(2014年)四月中, 主人的旧房客约满搬了出去, 因此, 他(她)俩开始重新物色新房客。

每次在换新房客时, 女主人总是精心地为我梳洗和装扮。 首先, 她会雇佣一批职业清理人员帮我全身上上下下, 里里外外, 全部清理一遍; 之后, (她担心那些粗心的男性清理人员做得不够彻底,) 她会聘请另外一位女性清理人员再次为我清理, 尤其是我的耳朵后面, 身体背后等, 那些容易被人忽略的角落, 她绝不放过。

当她把我我清洗到一尘不染,全身发亮之后,她还会在我身上喷洒一些Beautiful香水, 让人们闻起来香喷喷的。啊! 此刻的我就像只开了屏的孔雀般, 被人们用赞赏的眼光注视着, 和周围的姐妹们相比,我显得多么地出众啊!

我平日里仅只是面对着一或两位房客,但是, 过去这两个星期来, 每到周末都会有好多人(租客)来看我。来看我的人都赞美我漂亮, 说我被“保养”得非常好,我听了好高兴!

不过, 唉, 这两天, 我非常、 非常地难过,因为我无意中听到主人夫妇俩商量要替我寻找新的主人。 我不要! 我不要新主人!

亲爱的主人啊, 求求您们不要把我卖给别人好吗? 我和其它几位姐妹们一样都是您们的宝贝呀! 我一会努力表现, 让您们早日找到新的房客, 并且我一定会尽最大的本分, 好好陪伴您们的房客, 求求您们, 一定不要抛弃我啊! Please, please, please 。。。。。。

2. 小公寓的喜悦
ICON 0223.Bedroom.05.2014 ICON 0223.Balcony.05.2014 ICON 0223.Living Room.05.2014

亲爱的姐妹们,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 — 我不会被抛弃了!

今天我很幸运地替我们的主人找到一对新房客。 虽然, 他们还要等一个月后才搬进来, 但是, 我知道我已经得救, 短期之内不会离开你们了!哈哈哈!

过去这两个星期, 有好多租客来看我, 他(她)们都很喜欢我, 可是因为我住的这间公寓大楼的对面正在兴建旅馆, 租客们担心会有噪音,再加上我肚子里没货, 什么家具都没有, 因此租客们有些迟疑不敢决定是否租我。

上周五, 主人请人搬运来了好多家具, 包括餐桌、 茶几、 电视、 沙发和床等, 把我的楼上、 楼下、 客厅、 和花园阳台全部都布置起来(如照片所示)。 第二天, 我就被一位年轻、 美丽, 名叫 Maggie 的美国女孩看中。

想不到我这么快就替主人们找到新房客了吧! 嘿嘿! 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 因为 1) 我的地点好, 座落于一个商业中心(靠近地铁站, 餐厅, 商场,和办公楼等 ), 2) 我的价位适中(主人调查之后, 把租金降低于市价), 3) 我有高雅的装饰(主人替我找来一些很漂亮的硬木家具做陪衬)。有了这三样优点,我当然是人见人爱哪! 其中有一位租客, 连看都没看过我, 就请他的中介向主人下定金, 不料, 却被小 Maggie 快一小时, 抢先了一步。(嘻嘻, 好险!)

如今找到新房客, 主人夫妇决定不替我更换主人转卖我, 我们又可以继续留在主人身边当姐妹, 我真是太高兴了! 万岁!

3. 您不是我, 怎知我?

今早, 我传了一通简讯给一位房屋中介, 向他发出最后通牒:“请立刻将您的那则广告删除, 否则我会向中介管理局检举!”

事情发生于上个礼拜, 我无意中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房屋出租的广告。 依据那则广告内容的描述,那根本就是在替我的单位做招租广告! 我随即发简讯向登广告的中介查询, 他没回复。 接着, 我又传了两通简讯, 还是没回音。 隔了两天, 我开始拨电话给他,起先电话没人接, 再拨, 终于听到回复:“我现在很忙, 有空再和你谈。” 我的电话随即被切断。

我耐心地又等了几天。 今早, 我上网看到那则不实的出租广告仍然存在,我忍不住向我公寓的建商查询,建商确定那则广告描述的的确是我的单位。 于是, 我再次传简讯给那位登广告的中介, 他还是不理我, 我改拨电话, 第三通电话终于接通, 他的回复依然是:“我现在很忙, 有空再和你联络。”

为了解决问题, 我决定发出那道最后通牒。几分钟之后, 我再次上网, 发现那则不实的广告已被删除了。

此刻, 我觉得非常好笑: 这位中介老兄, 您又不是我? 为何要替我代言登广告? 价钱不对, 照片不实(因为我连房屋的钥匙都还没拿到, 他那儿来的照片?), 也未经过任何人的授权。

朋友建议我把资料拍照, 检举他, 我没同意, 我希望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说实在的, 我并不明白他刊登这则广告的用意, 何况那也不关我的事, 无需过问。

等我拿到单位的钥匙以后, 那位中介老兄, 如果愿意, 实实在在的, 替我招租登广告, 我还会给他机会, 毕竟找到一位愿意为您出力的伙伴不容易。 但是, 老兄啊, 您不是我, 怎知我? 请您下次不要再替我代言刊登不实的广告好吗?

4. 房东难为
这一阵子外派来新加坡的人员减少,房客也跟着减少。 因此, 不但租金下跌,租房的条件也越来越不利于房东。

我最近看到一份租约意向书(LOI – Letter of Intent), 其中的条件是在双方签订意向书后的7-10天内,房东才会收到租约定金, 除此以外, 不论任何理由造成双方没有进一步签订正式租约,房东承诺将定金(一个月房租)退换给房客,房东进一步必须同意在为签订意向书后, 未签正式租约前不可以同时与其他的潜在房客进行谈判。

这份意向书很显然是条不平等条约,对房东非常不公平–既然未付定金,又怎能限制房东在签约前不可以与其他人谈判? 更何况没有定金的约束, 万一房客打退堂鼓, 房东岂不白白损失? 房东本来想修改这项条款,但是基于以下几项考虑:

  1. 目前外来人员减少,租客少,房客难找;
  2. 房客是个在新加坡登记注册的外国公司,未来的租金比较有保障;
  3. 中介担心失去机会,不愿意房东修改条款;
  4. 房东愿意相信双方中介和房客的口头承诺。

所以,该房东签了一个自己也觉得非常不合理的文件。您如果是他,请问您会如何处理?

我个人认为在租贷双方都有明显的诚意状况下, 一点“冒险”是可以接受的。 因为很多租贷文件是由大公司里的人事部门处理, 人事部门难免会有些不合理的刁难。

我记得很多年前, 我到洛杉矶的SDC去应征工作, 当时雇佣我的上司Paul先找我面谈之后, 才带我去见人事部的主管, 结果, 他当场被人事主管刮了一顿胡子, 质问他为什么没有事先经过人事部门安排面试。 Paul 当场回过头, 挤了一下眼睛, 笑笑地对我说:“别担心, 我必须这么做, 因为人事部每次替我们安排面试的人, 都不符合我们的要求。” 

所以啦, 别和房客的人事部门计较, 何况此一时, 彼一时也! 识时务者为俊杰, 这一阵子, 包租公婆们就忍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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